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3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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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家暴受害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反家庭暴力工作,把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大反家暴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工作站点建设,让更多经济困难的家暴受害者免费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反家暴意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反家暴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提高其反家暴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司法部在先后制定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意见》等文件中对加强婚姻家庭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切实抓好上述文件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家庭暴力等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在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的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城乡社区延伸,着力打造“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家暴受害者及时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指派经验丰富、有家暴案件办理特长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加大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家暴案件的培训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培训一批熟悉反家暴和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案技巧的法律援助专业人员。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在反家暴领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有关国家机关把反家暴法列入普法清单,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完善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紧密结合反家庭暴力社会热点事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解读。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加强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延伸扩展“法律六进”领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法治意识。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本地涉及妇女儿童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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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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