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7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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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设立中国(西安)“一带一路”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司法部高度重视商事调解工作。2019年5月,司法部在海南省召开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统筹指导,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作出部署。对于商事调解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支持具备条件、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国内调解组织开展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

同时,我部注重发挥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自2016年起,推动支持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组织,选任具备资质的各国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供调解服务,加强与司法程序的衔接,为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商事调解工作和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机构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加强与国际知名商事调解组织的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同时,将就司法部如何支持西安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等展开有关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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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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