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未成年犯中推行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994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2019年4月,中办、国办对加强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要推进罪犯改造社会化,将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规划,建立财政部门出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价、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运行机制。
司法部、财政部和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采取有力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司法部1995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的文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明确指出,对罪犯的文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一项对特殊对象的特殊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监狱所在地的教育和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把罪犯的文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列入本地区的教育和培训规划。1999年12月印发的《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指出:未成年犯的文化教育列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未成年犯管教所应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争取在教育经费、师资培训、业务指导、考试及颁发证书等方面得到支持。2018年,司法部把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总体规划列为司法行政重要改革事项,督促指导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推进纳入工作。截至目前,未成年犯文化教育已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的省份21个,尚未纳入的省份11个;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完全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的有12个省份,部分纳入的有4个省份,尚未纳入的有16个省份。财政部高度重视监狱经费保障工作,2003年与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对监狱包括教育费等在内各项行政经费、生活费业务费明确相应的经费标准。2007年,财政部与司法部联合下发通知,适当提高监狱部分项目经费支出标准,并较大幅度调增罪犯教育改造费标准。教育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在未成犯中推行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下一步,司法部将积极会同财政部、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加快推动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部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的步伐。
司 法 部
2019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