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不断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专兼职律师相结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等优势互补的队伍结构,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律师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正如您所指出的,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全方位对外开放新要求等相比,我国律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差距和短板。例如,法律服务领域缺乏统一规范;律师行业总体较弱且发展不平衡,律师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很少,我国律师整体上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与实施“走出去”战略不相适应;公职律师的规模、素质能力、作用发挥等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滞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等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律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等,对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也配套制定了一系列律师制度改革文件。这些改革文件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内容涉及《律师法》的修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律师专业化建设、公益法律服务等诸多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律师法》修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律师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认真做好《律师法》的修改工作,以法律形式巩固近年来律师制度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二是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所、强所,支持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服务对外开放。三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公职律师遴选、考核、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实现公职律师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广泛覆盖,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水平,更好服务和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四是大力提升律师专业服务能力。通过政策引导、业务培训、完善专业评价机制等,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引导律师不断提升刑事辩护、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是推进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让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为其选择律师提供参考。适应“互联网+”法律服务发展趋势,以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动法律服务模式创新,运用微信平台、客户端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智慧化、网络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淘宝式法律服务。六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适应困难群众民生需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推动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合理调整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争取将更多的与基本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普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法部
2019年8月5日
责任编辑: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