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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申请变更上海代表处英文名称的报告》(沪司〔2017〕287号)收悉。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批准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变更上海代表处英文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英文名称由“KAYE SCHOLER LLP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变更为“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请予办理更名手续。
司法部
2018年8月 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