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本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2年11月15日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公布)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1-1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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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要求,我市对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与行政处罚法不符的、违背安全生产要求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政府规章2部,修改政府规章6部;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6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附件:

  1.本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2.本溪市人民政府决定部分条款修改的政府规章

  3.本溪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本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本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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